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部近日向媒體公布了2020年8月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“2+26”城市(以下簡稱“2+26”城市)和汾渭平原11城市降塵監(jiān)測結果。
“2+26”城市
8月,“2+26”城市降塵量均值范圍在1.9~8.6噸/平方千米·月之間,平均為4.8噸/平方千米·月,同比下降20.0%。“2+26”城市降塵量平均值均小于9.0噸/平方千米·月(《打贏藍天保衛(wèi)戰(zhàn)三年行動計劃》(國發(fā)〔2018〕22號)要求京津冀及周邊地區(qū)、汾渭平原各市平均降塵量不得高于9.0噸/平方千米·月)。滄州、保定、衡水、石家莊、鄭州、廊坊、開封等7個城市降塵量最大值大于9.0噸/平方千米·月;長治、晉城、濟寧、保定、石家莊、廊坊等6個城市降塵量平均值同比不降反升。詳見附表1。
汾渭平原11城市
8月,汾渭平原11個城市降塵量均值范圍在2.4~6.5 噸/平方千米·月之間,平均為4.3噸/平方千米·月,同比下降30.6%。汾渭平原11個城市降塵量平均值均小于9.0噸/平方千米·月。渭南、運城、呂梁等3個城市降塵量最大值大于9.0噸/平方千米·月;銅川、運城等2個城市降塵量平均值同比不降反升。詳見附表2。
附表1
2020年8月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“2+26”城市降塵監(jiān)測結果
單位:噸/平方千米·月
注:①按2020年8月“2+26”城市降塵量平均值從小到大進行排名。下表同。
?、跒?020年8月降塵量平均值同比變化情況,負數表示同比下降,正數表示同比上升。
附表2
2020年8月汾渭平原11城市降塵監(jiān)測結果
單位:噸/平方千米·月
原標題: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部公布8月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“2+26”城市和汾渭平原11城市降塵監(jiān)測結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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